留言者:芜茗没有名 发表于:2024年3月5日 12365 条留言
我是数媒22届学生,我认为数媒专业的作业太多太困难了,时间又少,我都想跳楼了,现在心情非常糟糕,很不理智。上一个专业课结课作业还没做完,新的专业课作业又来了,我都快要被逼疯了,还有毛概作业,外国艺术史作业,创新创业课作业,我一个都不想做,看着就烦,我想退学,我不想读书了。作业还必须要正能量,根本正不起来,每天都很想死。
回复:
亲爱的同学,你好!
请联系孙院长(13977989087)。
留言者:小羊 发表于:2024年3月5日 12364 条留言
请问上个学期nacg没考过的,这个学期什么时候安排补考
回复:
亲爱的同学,你好!
补考跟着这学期的考试进行,预计考试时间为在4月底至5月初。
留言者:北艺 发表于:2024年3月4日 12363 条留言
1.学校对分别拿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2.拿学位证的体测要求是大学四年的体测平均分达50分以上就可以?
3.学校教务系统查不到个人的成绩排名和综合绩点,建议升级一下
4.以上问题前几天发过了,并没有收到回复。因此再发一遍
回复:
亲爱的同学,你好!
一、获取我校毕业资格条件:
按《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办法(修订)》(北艺教发〔2021〕100号)文件要求:
1.学生具有正式学籍;
2.学生的思想品德及操行考核合格;
3.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学生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选修课程(包括实习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学习任务,且各门课程成绩均要达到合格,取得规定学分。
二、获取我校学位资格条件: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北艺教发〔2021〕25号)文件要求:
1.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取得毕业资格;
2.在校期间艺术类专业学生,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含)以上;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8(含)以上;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低于70分。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毕业时体测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四、教务系统可以查询个人成绩,后期更新系统时可以考虑更多的功能,谢谢你的建议。
留言者:大四 发表于:2024年3月4日 12362 条留言
你好,大四的为什么一定要去北京呢?您前面说北京有很多机会,那我拿自己打个比方,像我们上海的,就业压力也很大吧,我们不可能以后在北京打拼吧?学校让我们现在去北京,已经错过了秋招现在春招也要没了,难道学校觉得我们强到可以社招和他们工作几年的人竞争吗???  或者学校可以给一个老师的电话吗?给一个沟通机会!
回复:
亲爱的同学,你好!
是哪个专业的同学呢?你可以联系所在学院院长说明情况,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请假。
留言者:新井一二三 发表于:2024年3月3日 12361 条留言
东九这边的网络最近很差很差,还有为什么白天卫生间没有热水啊
回复:
亲爱的同学,你好!
网络问题上周已经通知工程部协调调整过了。关于热水问题,不知道是哪一栋呢?如果方便请联系后勤保障处黄老师(18077989689)安排工人检修。
留言者:悲伤的大马猴 发表于:2024年3月3日 12360 条留言
老师您好,我是22届的学生。我想问一下咱们学校关于办理休学的规定是什么,是现在就可以办还是必须在开学的时候办,有没有详细的规定可以看一下的
回复:
亲爱的同学,你好!
休学的要求在学生手册上都有,具体的流程你可以咨询班主任或辅导员。
留言者:自习室 发表于:2024年3月3日 12359 条留言
老师,我们学校自习室在哪,急!
回复:
亲爱的同学,你好!
目前周一至周五,公共教室课程安排较满,基本上无法提供自习室。经与教务处商议,决定周六、周日 8:00-22:30 开放东区 J204 和西区 G115.116 作为公共自习室。同学们平时可以利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和二级学院提供的开放实验室进行自习。
留言者:11 发表于:2024年3月2日 12358 条留言
大学快三年了,我住在东区,宿舍的灯自我进校从来没有换过,太昏暗了,在哪里联系能换一下吗
回复:
亲爱的同学,你好!
请告知是哪一栋和宿舍号,或者联系后勤黄老师(18077989689)马上安排更换。
留言者:琳琳 发表于:2024年3月2日 12357 条留言
大三下什么时候体测
回复:
亲爱的同学,你好!
2024年度体测,2021级学生计划安排在本学期5月份进行。请留意教务处发的体测通知,提前训练,按时体测。
留言者:北艺 发表于:2024年3月2日 12356 条留言
想问一下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两个证书各自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回复:
亲爱的同学,你好!
一、获取我校毕业资格条件:
按《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办法(修订)》(北艺教发〔2021〕100号)文件要求:
1.学生具有正式学籍;
2.学生的思想品德及操行考核合格;
3.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学生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选修课程(包括实习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学习任务,且各门课程成绩均要达到合格,取得规定学分。
二、获取我校学位资格条件: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北艺教发〔2021〕25号)文件要求:
1.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取得毕业资格;
2.在校期间艺术类专业学生,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含)以上;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8(含)以上;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低于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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