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责编: 符志茵 发布时间:2024-02-21 浏览量:751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掌握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创项目
二、时间安排
2024年2月20日-3月15日
三、检查内容
(一)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计划等。其中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调研报告、撰写论文、专利发明、国家级或省级竞赛获奖、成果转化、获风险投资等。
(二)项目变更情况
所有已立项的项目须认真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如需要调整项目实施方向、项目负责人、成员、指导老师等重要事项的,需提交纸质版《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中期检查采取项目组自查、学院检查为主。各二级学院专家组根据项目组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形成中期检查意见及结论,项目结论分通过、限期整改、未通过三个等级。
(二)各项目负责人应提前做好项目的自查,填写《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经指导教师审核后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网上系统中填报。各项目负责人须在3月15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1.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1008/gxcxcy/Index),进入界面后点击右上角选择“学生登录”,选择学校“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输入账号(账号为学号)、密码登录,登录后点击“中期检查管理”,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同时在系统中上传电子版中期检查报告附件材料。
2.3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材料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西校区行政楼314室)张绮云老师处。电子版材料汇总至一个压缩文档,以“二级学院名称+23年立项大创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命名(例:设计艺术学院23年立项大创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发送至邮箱bhyscxcy@163.com。项目中期材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均须交到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不直接接收学生单独项目材料。如项目信息有变更,可填写《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2)。
五、其他
(一)经检查,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立项资格并要求其返还项目资助经费:
1.立项以来,项目一直未开展研究或未能按时完成立项周期内本阶段主要任务;
2.项目负责人因学籍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且未能按规定程序变更项目负责人,导致项目研究停滞。
(二)经费划拨。对于顺利通过中期检查且完成网上填报的项目,学校将于4月中下旬划拨中期经费。
(三)请各二级学院对照《2023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附件1),通知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做好相关工作。
(四)项目负责人如遗失大创平台的账户密码请与创新创业学院管理员联系。
(五)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张老师,182-7793-2100。
 
附件:1.2023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
2.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
3.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4.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