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唱红歌,铸军魂,扬青春”合唱比赛的通知
来源:学工处
责编: 符志茵
发布时间:2024-11-21
浏览量:276
各二级学院:
“一支红歌,记录一段峥嵘岁月;一支红歌,代表一面鲜明旗帜”,为进一步加强新生爱党爱国爱军情怀,用红色文化影响学生、感染学生、激励学生,增强新生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现决定举办“唱红歌,铸军魂,扬青春”合唱比赛,现将比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唱红歌,铸军魂,扬青春”合唱比赛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21日—12月13日
三、活动对象
全体2024级学生
四、活动单位
主办方: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承办方: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处(部)
五、活动安排
(一)初赛阶段
1.抽签选曲
各连队从35首规定曲目中抽选1首曲目进行比赛(附件2:“唱红歌,铸军魂,扬青春”合唱比赛曲目)。
2.初赛评选
12月7日从8:30开始分批次在大礼堂进行初赛选拔(入场时间另行通知),由学工处邀请专业评委老师进行评选。
(二)决赛阶段
根据初赛结果排名,前15支连队进入决赛。决赛曲目与初赛曲目一致。
12月13日17:00,参加决赛连队进行走台(地点另行通知)。19:30正式进行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唱红歌,铸军魂,扬青春”主题合唱比赛决赛。
六、活动要求
(一)服装
参赛团队服装统一着军训服,参赛人员要庄重整洁。
(二)内容
表演内容积极向上,表演时限3-6分钟。
(三)音乐伴奏
音频伴奏
七、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
(一)抽签时间
1.初赛
各连队派代表于1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8:00到西区学工楼201顾韦雯老师处抽取合唱曲目。
2.决赛
入围决赛的队伍于12月9日上午11:50派代表到学工处201办公室进行抽签,按照抽签顺序参加决赛。
(二)合唱音乐及背景提交时间
1.初赛
各连队派代表于12月2日将初赛音乐及背景提交到学工处201顾韦雯老师处。
2.决赛
参与决赛的连队派代表于12月10日将决赛音乐及背景提交到学工处201顾韦雯老师处。
(三)比赛评分标准
第一,精神风貌。仪态大方,精神饱满,衣着得体;(15分);
第二,舞台驾驭。队形整齐、上台下台有序,做到快、静、齐、好(15分);
第三,人员配置。指挥动作准确、有力,与合唱人员之间互动良好。(25分);
第四,合唱效果。合唱整体音准准确,节奏准确,音乐处理恰当;歌唱情感表达准确,有表现力和感染力;演唱形式丰富创新(45分);
第五,加分项。教官参与合唱比赛当中另加10分(10分)。
八、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6名,颁发荣誉证书。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顾韦雯,0779-6801-211。
附件:1.“唱红歌,铸军魂,扬青春”合唱比赛报名表
2.“唱红歌,铸军魂,扬青春”合唱比赛曲目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处(部)
2024年11月21日